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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全市中小学“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2 10:09 发布单位: 蒋庄矿区学校 浏览量: 1361 【公开】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全市中小学“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现将2021年中小学“五一”劳动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日-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上课。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校园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学区(联区)、中小学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及时报告制度,维护好假期校园秩序。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筑牢学校疫情防线,向广大师生、家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非必要不得跨市、跨省出行;二是及时关注疫情形势,做好常态化防控;三是不去人员聚集的密闭场所,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四是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家校沟通;五是注重食品安全,慎购冷链食物。五是保持积极心态,坚持科学防疫。


四、规范中小学校的假期办学行为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行为。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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