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表4-2: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分校)统计表(C9-21)》的通知
请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含书法)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技术)栏目予以填写,达标标准请参照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中第29至46页表头标红表格。
填报注意事项:1.表格顺序不要更改,4-1、4-2表格中的原有数据不要更改;2.数据要求实事求是;3.上报时只保留本单位信息,镇街所属中小学由各镇街学区(联区)统一上报;4.填报时,详细学习鲁教基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内容,尤其要注意根据各自学校类别进行填报(学校类别分别为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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