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三至七年级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工作评价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市三至七年级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安全、加强实践活动管理、提高实践活动成效,市教育和体育局责成市行知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对各校参训情况进行评价,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和目的
客观、公平、公正 ,确保实践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评价项目
1.积极宣传动员(5分)
各校在进驻基地前,制订安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学生动员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中小学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2.信息上传及时(5分)
学校根据《学生实践活动安排表》填报参训信息,并在参加活动 前一周的周二前将电子稿发送基地外联部邮箱。
3.往返途中护送(10 分)
参训学校和实践基地共同记录行程交接单,学校保证每辆接送学生客车中有2名教师随车护送。
4.人员落实到位(15 分)
各学校必须有一名副校级领导带队,督查全体带队人员及时上岗、协调基地关系,召开各类人员调度会;教导处、德育处等负责人组织带队班主任全程跟踪管理,及时点评工作状况;班主任工作态度端正,劳动纪律严谨各环节到位及时,工作落实有力度、效果好;每校保证有一名女教师带队,所有带队人员应服从基地的调度和管理,室外项目班主任必须全程跟踪管理。
5.疫情防控(10分)
建立联防联控网络,完善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方案,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综合实践活动在保证师生健康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6.活动效果突出(25分)
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认真遵守基地纪律,遵守功能室各项规定,服从老师管理,活动、就餐、如厕秩序良好,做好卫生工作,爱护公物。小组团结合作、操作规程完整规范,实践效果明显。
7.参训比率较高(30 分)
以学生实际参训人数比计算学校参训率,折计成30分计入总分。
三、评价方法
1、基地参与管理的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每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基地运营部综合其他各部门、指导老师课堂评价反馈情况和各参训学校提供的材料根据值班记录逐项进行量化得分。
四、评定使用
评定得分将作为市局对学区(联区)、各参训学校进行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将考核得分折计成20分计入年度考核的指标。计算办法为:参训学校评价得分=参训学校实际得分/参训学校中年度最高得分×20分。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