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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7 16:41 发布单位: 蒋庄矿区学校 浏览量: 1639 【公开】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低碳环保意识,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现就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板报、宣传窗等向广大学生和职工宣传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并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绝不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摒弃陋习,倡导新风,主动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加强责任意识,带头并发动身边群众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滕州。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校讯通等形式,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必要性和相关政策规定向全体职工、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禁燃禁放的自觉性。各学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发放《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承诺书》(附件:承诺书模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承诺签字,开学后学校要将回执收回保存,切实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全面负责,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学区、各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层层抓好落实。对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敷衍应付、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纳入考评。各镇街学区(联区)要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市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

 

附件:1、《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承诺书》(学生)

2、《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承诺书》(教职工)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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