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上报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及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各中小学:
2022年省、枣庄市职称评审政策没有大的变化,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基层正高级教师评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正高级、基层正高级职称推荐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业绩能力、任职资历等条件要求,全方位审核把关,符合标准条件方可申报推荐。对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 30 年及以上、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的,任现职以来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不做刚性要求,但必须具备文件规定的“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正高级职称推荐条件概况如下:
1、必须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特别是近5年在教学一线,任教学大纲规定课程,兼职人员教学工作量要达到本学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高级教师聘任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2、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
3、“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要求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或教学称号。
4、教研能力突出。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镇学区(联区)、驻地在镇的市直学校每单位推荐1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正高级教师、1名基层正高级教师,其他符合条件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 30 年及以上的,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荆河街道联区、龙泉街道联区、北辛街道学区所属初中、小学(含幼儿园)各推荐2名,一中推荐3名,二中、实验小学各推荐2名;善南街道学区、至善学校、墨子中学、二实小、二实小新校、四实小、特教中心、实验幼儿园、进修学校、职教中心各推荐1名。
民办学校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各单位在组织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条件,择优推荐上报,人选宁缺毋滥。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特别是要让每一位符合参评正高级条件的教师熟悉政策,严格把关,宁缺勿滥。镇学区、农村市直学校参评人员要在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正高级教师、基层正高级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 30 年及以上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正高级教师中选报一项,不得兼报。城区学校不得突破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给各单位的推荐名额。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将拟推荐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对拟向枣庄推荐的人选将通过试讲、答辩、教学业绩考察等方式,组织开展申报人综合评价测评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学区(联区)、市直学校为单位形成的推荐报告。
(二)各参评教师上报:
1、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职称证书、近5年继续教育必修合格证明、任现职以来近5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师德考核和教学实绩考核;近5学年(2017.9-2022.8年)的备课本;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限3件;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限3件;
3、任现职以来的教研项目及获奖;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等代表性学术成果(两类总共限3件);
4、能体现申报人学科知名度、学术影响力及示范引领作用的自述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见正高级教师报送要求);
5.《教师职称申报公示表》A3打印;
6、《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经历公示表》见附件;
7、《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花名册》。
正高级证书、论文截至时间为11月31日。
各单位务必于11月24日前,将参评教师上述主要参评材料按时送人事科,过期视为放弃。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后上报枣庄人选后再按枣庄市要求组织填报材料。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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