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总工会、滕州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各系统(产业、行业)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参会职工因患病住院和遭遇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开展“互助保障·情暖会员”救助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参加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保障期内,2021年12月、2022年度1-11月会员本人或会员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因生病住院、重疾、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医药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且会员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内(2022年度枣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
2、保障期内,2021年12月、2022年度1-11月会员本人或会员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因生病住院、重疾、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医药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且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3、保障期内,2021年12月、2022年度1-11月会员或会员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死亡、因患重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收入锐减,影响正常生活。
二、申报所需资料
1、经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确认的困难会员情况证明;
2、填写《“互助保障·情暖会员”救助慰问金申请表》(附件);
3、会员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建设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检查确诊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或单位(工会)章;
5、出、入院病案(特殊疾病门诊或家庭病床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或单位(工会)章;
6、门诊收费收据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或单位(工会)章;
7、会员家庭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或其他需要的证明;
8、会员已身故的,须提供受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会员与受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索引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受救助人银行卡复印件。
三、救助慰问标准及流程:
本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是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之一的互助会困难会员均可申请。
1、会员救助慰问金标准,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互助互济金使用指导意见》和《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滕州办事处救助金和慰问金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一名会员或一个会员家庭一个年度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救助慰问。
3、互助会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业务柜台公开栏将救助慰问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会员监督。公示期后,互助会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慰问金转入符合条件的会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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