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教师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根据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文旅局工作安排,现就枣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单位在职在岗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市
级以上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市级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以上均指枣庄市级及以上)。
二、统计报送
1. 佐证材料:请提供个人证书照片。
2. 个人一寸证件照电子版:请按“姓名+单位”方式命名(例如:张三 滕州市北辛街道中心小学)。
3. 各单位汇总填写《XX 单位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统计表》(附件 2)。
以上材料以镇街学区(联区)、市直民办学校为单位,一并打包,于 12 月 26 日前发送到人事科邮箱 tz5514029@126.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XX 单位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字样。
附:
附件 1 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给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在市内重点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附件 2 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统计表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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