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任何学校及教师不得组织中小学生购买
指定跳绳等体育器材。为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树立教
师队伍良好形象,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立即进行排查,从学校层面到教师层面全部排查
到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禁出现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购买
体育器材的行为。
二、各学校要立即核实现有体育器材种类和数量,严格按照
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体育器材,满足学生体育教学和体育
课外活动需求。
三、任何学校及学校教师、工作人员(含临时聘任)不得组
织或引导学生购置“电子计数跳绳”等体育器材,学生平时训练
用跳绳由学生或家长自由选购、自愿购置,各种类型均可,学校
体育器材室可购置部分“电子计数跳绳”供学生作适应性练习使
用。如发现统一组织、强制购买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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