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节假日安排的要求,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放假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按照上级值班工作安排,为做好节日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工作规定。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信畅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需外出的,要及时调整值班带班人员,做到无缝衔接;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要熟悉国务院、省政府值班工作规范,熟悉枣庄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值守“456”工作机制,熟悉值班工作流程,掌握上级值班电话,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班领导的工作动态及联系方式。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外出期间请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二、扎实做好值班备查迎查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将通过自动巡查、人工抽查和实地检查方式随机开展检查。枣庄市政府总值班室和滕州市政府总值班室对值班工作随机开展实地暗访或电话抽查,并根据情况适时通报、问责问效。值班带班人员务必24小时在岗在位,熟悉值班业务,掌握上级电话巡查操作程序,确保值班工作万无一失。一是遇到上级电话值班抽查,要求回答内容准确无误;二是遇到上级电话自动巡查,第一时间将此情况上报至滕州市政府总值班室;三是滕州市政府总值班室将不定时组织督查人员进行现场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凡是在抽查中发现值班人员离位脱岗、接听电话不及时、应答不准确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及时主动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熟悉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切实提高重要紧急信息报告的敏感性、主动性。时值清明假期,又正值初春旅游旺季,要加强社会面情况的掌握,突出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要部位管控,紧盯祭扫场所、景点景区、车站、餐馆娱乐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四、认真落实假期情况报告制度。各镇街和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要认真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节日期间每日下午16时前,将当日值班情况通过邮箱报市政府总值班室。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将经济运行、社会治安、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于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下午16时前节日综合情况于4月7日(星期日)下午15时前,通过邮箱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电子邮箱:zhk5513822@163.com
联系电话:5513822 5513232
附件:枣庄市政府总值班室通知(请将枣庄市政府总值班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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