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滕政教督函〔2024〕5号
关于开展乡村学校专项调研及文明城创建
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各责任督学: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4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此次专项督导主要涉及乡村学校专项调研及城区学校文明城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学校专项调研工作
为摸清乡村学校现状,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全覆盖的“探头”“片警”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专项调研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8号)要求,现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乡村学校专项调研。
(一)调研范围
我市镇乡结合区(城乡类型编码:122)、村庄(城乡类型编码:220)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含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以下简称乡村学校(调研学校名单见附件1)。
(二)调研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聚焦55个观测点,重点包括乡村学校基本情况和校园安全、“双减”、心理健康、营养改善计划、防欺凌防暴力、学生体质、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等8个方面;幼儿园主要聚焦16个观测点,重点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和校园安全、活动与发展等2个方面。(详见附件2)
(三)调研原则
1.内容统一。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要严格按照调研内容进行,既不允许自行增加指标及观测点,也不能随意删减。
2.口径一致。责任督学进校摸排,需严格执行规定的指标口径与标准依据。
3.数据真实。责任督学进校摸排,须实事求是上传摸排情况,确保调研结果真实准确。
(四)工作要求
1.4月16日前,由各乡村学校认真填写《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观测点一览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责任督学入校查验。
2.4月23日前,各乡村学校责任督学要聚焦专项调研内容,完成进校调研工作。责任督学逐一验证《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观测点一览表》填写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现场给予反馈。
3.4月24日前,完成《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观测点一览表》上报及相关信息录入。《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观测点一览表》要经责任督学甲、乙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后,由督学责任区统一上报至教育督导室(市局北三楼321室);同时,由指定的责任督学登录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网址:# )对相关信息进行录入,要确保录入信息与纸质版一致(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二、文明城创建专项督导
(一)督导范围
城区(五个街道)范围内的中职学校、各级各类中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学校。
(二)检查内容
1.文明城创建点位达标情况;
2.三月份实地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问题见附件3);
3.以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4月26日前,帮包城区学校的责任督学对所挂牌督导的学校逐一检查,检查时使用《责任督学工作台账》,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第三联交教育督导室留存。检查结束后,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撰写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突出成绩、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
2.4月30日前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将《责任督学工作台账》第三联、督导报告报送至教育督导室(市局北三楼321室),督导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tzdudaoshi@#。
附件:1.学校代码信息
2.责任督学进校摸排观测点一览表(中小学及幼儿园)
3.文明城创建三月份实地测评反馈问题
滕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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