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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庄矿区学校2024-2025学年度教师 支教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8-26 14:28 发布单位: 通知公告 浏览量: 907 【公开】

                                            蒋庄矿学校2024-2025学年度教师

                                                 支教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18〕44 号)》、山东省教育厅等 4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鲁教师字〔2022〕2 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滕教体20245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合理开展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和岗位竞聘工作,促进市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

教师竞聘上岗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请产假人员设置直聘岗位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请

在学校竞岗之前,个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请。

1)申请人数超过指标人数,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外出支教人员。

2)申请人数未超过指标人数,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教师优先确定为支教人员;如果外出支教申请的学科过于集中,则依据得分选拔支教人员。

3)确定的支教人员,不再参与后续的竞岗工作,学校优先向接收单位推荐。

(二)岗位设置

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政办字[2016]56 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实际设置岗位并公示。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设置时,须执行以下标准:

1.严格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核定工作岗位数。  

2.科学配置课时量,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意见》(枣教字〔2023〕44号)文件中的对课时要求。

3.管理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教体局批准后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兼职参与竞聘和职称评审

(三)个人申请

未直聘人员,必须填报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与本学任教学科相符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若某学科竞聘出现空岗,如无该学科合格人员,相近学历专业教师可申报。竞岗者依照竞岗顺序依次竞聘,每次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四)开展竞聘

竞岗顺序为:一是直聘岗位,二是校内教学岗位竞聘,三是支教交流岗位竞聘

1.直接聘用

A.因产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备的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已在教体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体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B.领导干部

C.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工勤人员

D.临近退休的教师

F.外来支教人员、新分配教师直接聘用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包括校干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

2.校内竞聘

根据竞岗申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任教学科确定。支教回来的教师参加竞聘,原则上和支教前所带学段、学科一致。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如果出现空岗,第一轮竞聘落选人员可以写出申请继续参加竞聘。

竞聘计分办法:按照学年度教学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记分。

教学实绩: A:3分;B:2分;C:1分;D:不计分

师德考核:优秀:1分;合格:0.5分

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分数相同,支教回来的教师优先;再相同,依据本学年考核分数高低确定上岗人员。

情况说明:

因今年教体局没有分配我校中学部支教任务,原则上中学教师直聘,不参加交流(包括支教前在中学任教的);小学教师竞聘小学岗位,如果出现空岗,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跨学段竞聘,曾经在该学段任教的优先。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跨学段工作申请回原学段竞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交流竞聘

能成功进行校内竞聘人员根据支教学校空岗情况依据量化分数高低按顺序选择交流学校,到交流学校参加竞岗。在交流学校未竞聘上的教师,由交流学校把落聘人员信息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市局根据学科、岗位情况,调剂到其他学校竞聘。原学校不再负责协调。交流竞聘和校内竞聘后,仍然落聘的人员,市教体局统 一组织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安排转岗,对不服从安排的予以辞退。

(五)签订合同

所有竞聘上岗工作于825日前完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 几点要求

1.按照鲁政办发[2016]56号及枣庄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枣教字〔202344号)文件精神,严格设置班级数,执行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并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对于上个聘期内没有达到最低课时量要求的人员,需重新聘回同职称最低等级岗位。管理人员兼职专业技术岗位时,需要办理兼职审批手续,课时量按如下要求执行,中小学校级正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一,校级副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学校中层领导不得低于省定周课时标准的三分之二。分级聘任和职评时所需的兼职信息,以滕州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的兼职信息为准,未经审核的兼职信息不予以认可。

2.竞岗成功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班主任工作、课时、年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了正常的上课外,早读、午自习、课后服务等纳入工作范畴。不服从安排的,按弃岗处理。

3.学校将竞岗轮岗交流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时与支教单位对接。拒不参与支教交流的人员依据市局要求,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4.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5.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蒋庄矿区学校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刘浩

成员:马瑞 赵满意 黄征 朱增锋  董业斌

工作小组:

组长:马瑞

副组长:朱增锋 董业斌

 员:张德华 李正伟 孙伟  牛安玉 颜秉浩

滕州市蒋庄矿区学校

2024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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