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
A1办学方向(90分)
B1党建工作(50分)、B2意识形态(10分)、B3立德树人(30分)
A2课程教学(190分)
B4课程管理(10分)、B5教学管理(35分)、B6教学成果(30分)、B7学科评价(115分)
A3教师发展(75分)
B8师德师风(25分)、B9竞聘上岗(20分)、B10专业成长(30分)
A4学校管理(370分)
B11校园文化(15分)、B12卫生健康(10分)、B13学生资助(10分)、B14电教信息化(65分)、B15图书管理(15分)、
B16考试组织(10分)、B17招生管理(25分)、B18财务管理(60分)、B19食堂管理(15分)、B20 课后服务(5分)、
B21学校安全(65分)、B22宣传信息(10分)、B23民生诉求(35分)、B24服务成效(30分)
A5学生发展(275分)
B25五项管理(10分)、B26学业质量(140分)、B27身心健康(75分)、B28艺术素养(30分)、B29劳动教育(10分)、
B30综合评价(10分)
附加:奖惩指标
赋分原则:B级指标分值分别为100分及以上、50—99分、11—49分、10分及以下的,赋分分差最大依次为20%、25%、30%、50%。
二、评估标准与计分办法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C级指标 | 评价与计分办法 |
A1 办学方向 (90分)
| B1 党建工作 (50分)
| C1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10分) | 1.专题研究推进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有学习笔记、述职报告,计4分。 2.党员活动室规范标准,内容及时更新,计2分。 3.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建立“三张清单”,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计4分。 |
C2组织生活。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15分) | 1.规范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三会一课”按时开展,“第一议题”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到位,计5分。 2.每月至少举行2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积分量化工作,过程性材料齐全,计5分。 3.山东e支部上传活动信息每月不少于5条,按月全员足额收缴党费,党费台账规范上传,每月开具收据,计5分。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党建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C3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党组织按期换届;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机制。(15分) | 1.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档案资料齐全,计2分。 2.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计3分。 3.建立申请人、积极分子台账,《考察纪实簿》填写及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计3分。 4.严格按期换届,“两请示一报告”等资料规范存档,计2分。 5.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计2分;规范开展入团(队)仪式,计3分。 | ||
C4党建特色。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有亮点、有成效。(10分) | 1.深化“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特色鲜明,示范带动力强、党员群众认可,计3分。 2.推进“发现榜样”“我来讲党课”“我和我的支部”等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计4分。 3.其他党建特色亮点工作,计3分。 | ||
A1 办学方向 (90分)
| B2 意识形态 (10分)
| C5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校刊、社团等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5分) |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2次报告工作情况,计1分。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有会议记录、会议图片,计1分。 2.班子成员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述责内容,计0.5分。组织教职工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计0.5分。加强对课堂、校刊、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和反馈制度,计1分。 3.加强师生防宗教渗透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信教情况排查,民族宗教工作未出现突出问题,计1分。 |
C6健全机制。健全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分) | 1.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重点事项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运行良好,计1分。 2.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风险点排查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等过程性资料规范,计1分。 | ||
C7舆情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提高舆情监控处置和舆论引导水平。(3分) | 1.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职责等明确具体,计1分。加强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舆情处置得当、化解及时,无重大负面网络舆情,计1分。 2.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计1分。 | ||
B3 立德树人 (30分) | C8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全环境立德树人。(10分) C9把立德作为育人的根本,科学设计各年级教育德育目标。(10分) C10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2分) C11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5分) C12加强学生普法教育。(3分) | 1.查看学校工作计划和全环境立德树人、全员育人导师制有关材料,包括方案、教师导育手册、家访记录等材料,按10、8、6三档计分。 2.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德育工作方案并有效落实,查看升旗仪式、主题团(队)日、重大节日、德育特色活动的开展情况,计8分;按要求开展中国梦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计2分。 3.选优配强思政课教师,开足开齐思政课,不得占用、挪用或者变相压减思政课时,计2分。 4.制定并有效落实家委会制度、家长接待日制度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计2分;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计3分。 5.强化普法教育,查看普法教育、法治讲座、学宪法等材料,按3、2、1三档计分。 | |
A2 课程教学(190分) | B4 课程管理 (10分) | C13开齐开好课程,开足课时。(10分) | 按课程方案设置课程,兼课教师原则上不得兼代本年级和本班级课程,要跨年级兼课;开全开齐开足课程,尤其是要开全道法、科学、劳动和艺体课程; 重视幼小衔接,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在日常管理及各级暗访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或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3分,扣完止。 |
B5 教学管理 (35分) | C14教学管理机制健全。(10分) C15教学教研过程管理规范,课堂教学效益高。(25分)
| 1.制定契合“双新”理念下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计2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计划,计2分;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评估、总结,并纳入教师考核,计6分。 2.组织参加各级教研部门开展的“落实新课标、赢在新课堂”系列研训,计2分;开展一课一研活动,计3分;落实新课堂达标活动(撰写课程纲要、撰写单元学历案、推进作业教学改革等,开展大单元教学、项目式学习等),计10分;创新开展学生学科素养评价、阶段性学业展评等多元化评价,计4分;积极开展教师教学述评改革,有方案,有过程性材料,计3分;深入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有方案,有过程性材料,计3分。 | |
B6 教学成果 (30分) | C16教学经验成果。(10分) C17教师教学成果。(10分) C18开展教科研活动。(10分) | 1.实施科学管理,校本化管理特色促进师生发展,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实践价值高,成效显著;或在各级教学评奖、论坛、成果发表、精品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在课程教学特色、教师专业发展特色方面成果显著,适时展示、观摩、推广;参加省、市强镇筑基镇活动,效果好(教研室提供名单)。以上通过查阅资料考评(同一作品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分10、8、6三档计分。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教学评优活动(骨干、能手、名师、优质课、学历案撰写、作业教学设计等),成效显著,计10分。 3.有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本校实际的教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计3分;有保障措施,计2分。有县级以上的课题,计2分;教师教科研活动正常开展,计2分;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人数达到95%以上,计1分。 | |
B7 学科评价(115分) | C19学科核心素养监测。(115分) | 按照《滕州市小学生学科核心素养评价方案》(滕教体函〔2023〕4号)进行现场测评,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小学教研室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A3 教师发展(75分) | B8 师德师风 (25分) | C20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师思想状况。(10分) C21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5分) C22健全完善师德考核。(10分) | 1.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争做“四有”好老师。查看寒暑假师德集中教育方案、师德承诺书、学习心得等材料,分6、4、2三档计分;开展特色师德教育活动,根据效果酌情计分,计满4分止。 2.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年度会议,研究学校重大事项,计2分;加强人文关怀,每年安排教师体检、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计3分。 3.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办法,在各项评优工作中实施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计4分;师德考核公开、透明,计4分;无师德投诉事项,计2分。 |
B9 竞聘上岗 (20分) | C23有效落实教师全员竞聘。(20分) | 1.加强教师聘任管理,提高在编教师使用效率,按班师比核算应配教师数,教职工总数(不含产假、已备案的长期病假)每超1人扣2分,最高扣12分。 2.高级教师的周课时要达到枣庄课时量标准,每发现1名达不到标准的,扣2分,扣完6分止。 3.严格控制兼职人员数量(小学9%),超过标准的扣2分。 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人事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10 专业成长 (30分) | C24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明确教师专业发展目标;注重教师继续教育并规范管理。(5分) C25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和认可的各种培训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6分) C26 注重名师培养。(9分) C27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10分) | 1.查看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学年度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校本培训计划,培训活动丰富,活动记录真实,根据实际查看情况按3、2、1三档计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规范且完整,每位教师每年校本培训达到24学分,根据实际查看情况分2、1二档计分。 2.依据各学校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师发展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情况,每有1人次未完成培训任务,扣0.1分,扣完为止。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教师发展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3.注重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以及名师工作室建设,各项制度健全,活动扎实有效,计5分;充分发挥名师辐射作用,效果好,计4分。 4.选优配强班主任,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对班主任考核,计3分;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开展班队会、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班级活动,计4分;班主任培训、激励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查看班主任论坛、培训等相关材料,计3分。 | |
A4 学校管理(370分)
| B11 校园文化 (15分) | C28建设体现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校园内秩序良好,校容校貌整洁。(5分) C29积极建设文明校园。(2分) C30推动红色文化、廉洁文化进校园,打造清朗文明的校园网络文化。(3分) C31规范使用汉字,推广普及普通话。(5分) | 1.校园文化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计2分;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计3分。 2.创建滕州市级及以上文明校园,计2分。 3.开展红色文化、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计2分;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管理,计1分。 4.根据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拼音方案》、普通话推广普及应用情况,计5分。 |
B12 卫生健康 (10分)
| C32校园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3分) C33近视防控工作。(4分) C34校园垃圾分类工作。(3分) | 1.疫情防控和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方案健全,落实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复课证明查验、监测预警、消毒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计1分;学校卫生人员配备齐全,各项工作记录详实,体检及健康档案规范准确,计1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开展学校饮用水水质监测,计1分。 2.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并规范实施,计1分;按要求开展视力检测并及时上传平台,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全国爱眼日”等活动,计1分;教室灯光照明符合标准,年度近视率下降至少1个百分点,计2分。 3.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上级安排的垃圾分类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垃圾分类材料上报工作,计3分。 | |
B13 学生资助 (10分) | C35学生资助管理。(10分) | 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制度),计2分;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按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资助账务规范、完整,计2分;建立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计2分;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计2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报表和材料,准确填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计2分。 | |
A4 学校管理(370分) | B14 电教信息化 (65分) | C36加强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管理。(14分) C37加强学校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18分) C38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成果显著。(25分) C39加强微机室建设和管理。(8分) | 1.建有标准实验室和仪器室,计3分;教育网内监控视频正常访问,计3分,否则按正常访问率折算计分;实验教学根据视频巡查情况折算计分,计8分。 2.教师教学用电脑配备齐全,更新及时,计5分;教室多媒体触摸一体机比率占85%以上,更新及时,计3分;建有标准的录播教室,计1分;及时完成全国教育信息化进展统计上报工作,计2分;网络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及时发现处置网络和信息风险,计7分,处置不及时扣1分/次,发生市级以上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扣2分/次。 3.“滕州教育云平台”师生使用率高、资源丰富,学校空间内容充实,更新及时,计5分;建有智慧校园平台,常态化应用程度高,依据应用统计情况计8分;校园网实现千兆或万兆核心,千兆到桌面,计2分;利用智慧校园平台开展特色应用场景或案例研究,取得一定成效,计5分;师生信息素养水平高,依据获奖情况最高计5分。 4.按标准配备学生微机室,计6分;加强微机室管理,使用效果好,计2分。 1至3项,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电教信息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B15 图书管理 (15分) | C40图书管理、借阅规范。(10分) C41阅读服务。(5分) | 1.图书馆舍配置生均使用面积≥0.3㎡,阅览室座位及生均图书数量达标,每年生均新增纸质图书1本,每年生均图书经费投入≥25元,计5分;配备专兼职图书管理员,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计2分;图书登录账目规范完整,借阅登记清晰,向师生开放时间符合要求,计3分。 2.积极宣传推荐订阅省教育社目录内的学生报刊,按时接收并及时准确分发,无家长投诉;积极开展阅读活动,效果好,计5分。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学校后勤服务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16 考试组织 (10分) | C42承担教育考试任务及相关工作。(6分) C43制定教师参加监考及相关工作激励方案并执行。(4分) | 1.考点学校承担教育招生考试办考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每次计0.5分;单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加考试工作,组织保障得力,圆满完成任务,每次计0.5分;单位受到上级招考部门专项表彰,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枣庄市级计1.5分,滕州市级计1分。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招考办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2.单位制定教师参加监考及相关工作激励方案,并有效执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酌情计分,没有激励方案不得分。 | |
A4 学校管理(370分) | B17 招生管理 (25分) | C4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公开,实行均衡编班。(8分) C45做好学生招生分流工作。(7分) C46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10分) | 1.制定规范的招生简章,无择校行为,计4分;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计4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按照《滕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进行计分,最高计7分。 3.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计10分。 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基教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B18 财务管理 (60分) | C47教育经费和财务管理。(30分) C48校产校舍管理。(20分) C49项目建设管理。(10分) | 1.根据相关经费管理、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检查评定,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计财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2.根据校产校舍、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检查评定,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学校规划建设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3.根据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效果检查评定,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学校规划建设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19 食堂管理 (15分) | C50食堂经营管理。(5分) C51食堂制度落实。(10分) | 1.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环境卫生符合要求,自主经营,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劳务外包企业,劳务支出占比不超15%,计5分。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陪餐、带量食谱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公示等食堂管理制度计5分;开展家长代表配餐、参与带量食谱制定、督查食品加工等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师生满意度90%以上,无12345等信访投诉,计5分。 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学校后勤服务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20 课后服务 (5分) | C52课后延时服务有质量有温度。(5分) | 严格规范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按学生参加效果计分,最高计5分。若被举报,经查实,每次扣1分,扣完5分止。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基教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21 学校安全 (65分) | C53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位。(65分) | 按照《滕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动态考核办法》(滕教体函[2024]18号)进行评估,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安监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22 宣传信息 (10分) | C54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成效显著。(10分) | 按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相关文件进行评估,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宣传信息科提供的考核结果,分10、8、6、5四档计分。 | |
A4 学校管理(370分) | B23 民生诉求 (35分) | C55“枣解决·枣满意”诉求和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办理情况。(35分) | 根据《枣庄市民生诉求办理质效监测评价方案》进行考核,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办公室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B24 服务成效 (30分) | C56基本公共服务成效。(30分) | 根据电话抽样调查和“两代表一委员”评价结果分三档计分。 | |
A5 学生发展(275分)
| B25 五项管理 (10分) | C57深入落实“五项管理”规定。(10分) | 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作为学校办学的底线指标,深入落实手机、睡眠、课外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等专项管理规定,一项不落实扣2分,扣完10分止。 |
B26 学业质量(140分) | C58学业质量。(140分) | 按照全市小学质量监测方案监测考评,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小学教研室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
B27 身心健康 (75分)
| C59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体育场地、器材按标准配备、管理规范。(17分) | 1.制定和实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方案、大课间活动方案、大课间应急预案、大课间安全预案。大课间活动内容和效果体现运动强度和负荷,计1分;将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表,严格实施,计1分;开展学校体育社团活动,组建专项体育训练队,体育社团、体育训练队训练计划及活动记录详实,计1分。 2.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提升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升,计2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每年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并通报学生及家长,计2分。 3.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专职化,计2分;对体育教师(教练员)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能够激发工作积极性,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有制度并有效执行,计2分;执行体育教师工作服装配备有关规定,计2分。 4.学校体育场地、体育器材室由专人管理,体育器材使用率高,各项记录详实,计2分;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学校规模设置体育场地,配齐、配足体育器材设施,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配齐配全,计2分,不达标但有详细配备年度计划计1分,不达标和无计划计0分。 | |
A5 学生发展(275分) | B27 身心健康 (75分)
| C60积极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43分) | 1.经市局选拔推荐或向市局报备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比赛的学校,分别计2、3、4分,按照参加次数计分,不参加、不报备此项不得分;如由多校运动员组队参加的上级比赛,按照参加人数折算计分。组织参加滕州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含分赛区比赛),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要求,参加1项计1分,不参加不计分,同一比赛项目不重复计分。计满20分止。 2.根据《学校体育赛事活动过程量化考核积分办法》(滕教体发〔2024〕12号),对各学校年度总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3:4:3比例分为三档,分别计15、12、9分。对于赛事活动敷衍了事,活动质量不高、效果差的,计0分。 3.根据各学校体育赛事成绩,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建各学段竞技体育项目滕州市队,滕州市队所在学校计1分,多个学校共同组队的,按各学校人数折算计分。计满1分止。 4.学校积极向滕州市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每输送1人计1分,计满4分止。 5.学校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县级体育比赛执裁工作,获得“优秀裁判员”称号,每次计0.5分,同一比赛项目学校多人获得不累加计分,计满2分止;学校竞技体育指导员经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指导员”,计1分,不累加计分。 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体卫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C61心理健康教育。(15分) | 1.按照《滕州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七个一 ”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开设心理课程,建立关注机制,开展心理筛查,开通暖心热线,每少一项扣2分,计12分。 2.学生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心理适应能力强,查看心理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酌情计分,满分3分。 | ||
A5 学生发展(275分) | B28 艺术素养 (30分) | C62开展美育实践。(30分) | 1.配齐配强用好艺术师资队伍。音乐美术教师专职专用,根据音乐美术教师任职及在活动组织、社团训练、指导参赛、参加上级活动、业务评比及提升培训等方面的表现计分,最高计3分。 2.学生艺术社团常规训练有保障。根据艺术社团(工作坊)项目数量、学生参与比例、活动保障、训练机制、艺术特长或专业生培养以及培育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等方面表现计分,最高计9分。 3.校园艺术展演活动扎实开展。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艺术展示活动;定期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面向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组织形式、种类次数、学生参与度及表现、氛围的营造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表现计分,最高计9分。 4.艺术教育效果突出成果显著。根据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特色发展以及参加上级组织的艺术展演赛事、成果展示、美育特色学校(社团)和美育案例评选数量、获奖等次等情况计分,最高计6分。 5.活动有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根据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及在市教体局公众号、省市新闻媒体、教育专业刊物等媒介宣传推广的成效、影响力、刊发数量级别等表现计分,最高计3分。 2024年12月20日前,依据艺术教育科提供公布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B29 劳动教育 (10分) | C63加强劳动实践。(10分) | 加强学生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类劳动教育。学校要有劳动教育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1个劳动周,围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设置学校劳动教育项目和劳动周活动,明确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分10、8、6三档计分。 | |
B30 综合评价 (10分) | C64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10分) | 建设链条化、过程化、终身化的学生综合素质数字档案,全面客观记录学生个人成长信息、学习经历和成果,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整体水平及变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树先的重要参考,并与下一学段互通衔接。分10、8、6三档计分。 |
附加奖罚指标
项目 | 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 |
奖 励 项 | 所有加分项目加满50分止。 1.年内获得滕州市级的奖项及举办的各级现场会,酌情计分,计满10分止。 2.年内获滕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创建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枣庄市级奖2分,省级奖3分,国家级奖5分。非教育系统的(与教育相关)荣誉称号,减半计分。计满10分止。 3.年内被评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奖3分,被设为青少年体育训练点或被滕州市竞技体校认定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奖1分;体育比赛活动省级及以上奖3分,枣庄市级奖2分,滕州市级奖1分。计满10分止。 4.各学校支教、轮岗交流工作以本学校本年度实际完成市局下达支教轮岗交流指标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最多奖励10分。 5.以学校发展共同体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视帮扶情况酌情奖分,最多奖5分。 6.迎接省及枣庄市教育工作综合(专项)督导评估考核,效果好,分别奖3分、2分,计满10分止。 |
项目 | 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 |
惩 罚 项 | 1.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滕发[2010]52号)文件精神,发生责任事故、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个体重复访来市教体局每人次扣0.5分,到市、去枣、赴省、进京每人次分别扣1、2、3、4分。因工作不力出现集体访,越级访、随意停课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有一起扣10—20分。群众举报案件,经查实的,每起案件扣2分。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在枣庄市、省对我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因主观因素导致失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滕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存在违规办班、从事有偿家教、违规推销教辅材料的学校,被省、枣、滕查实的,每起案件分别扣10、5、3分,并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学区(联区)分别扣5、2.5、1.5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扣1-5分;师德师风问题来电来访举报查实的,枣庄市教育局及滕州市长信箱批转的,每起扣5分,滕州市教体局批转、处理的每起扣3分。 6.年内学校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或一级责任事故,教师随意停课,单位不准评为先进单位,校长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7.违反学籍管理规定,不认真不规范不及时操作影响工作、造成失误的,不履行职责、推脱、不一次性告知造成家长非正常来局要求办理业务的,出现弄虚作假、抢注学籍、重复建籍、空挂学籍、学与籍不符等现象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一年级招收不满六周岁学生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8.在日常管理及暗访督查中发现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四项服务规定的或出现负面舆情的,全市进行通报,取消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内评先树优资格,每有1项问题扣1分,扣满10分止。 9.发现有商业广告进校园情况的扣10分;在上级对教育扶贫、特殊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巡察中被通报的,扣10分。 10.完不成市局下达的支教交流任务、结对帮扶无效果的酌情扣1-10分。 11.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因“五核对”不认真出现替考现象、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雷同试卷而考场无违纪记录或存在重大失误受到枣庄市级及以上考试部门通报批评的,对所属学校扣0.5分。 12.依据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考核通报结果,每有一次负面舆情扣1分,在贴吧置顶或重大的负面舆情每有一次扣2分。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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