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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2024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2 07:50 发布单位: 滕州市蒋庄矿区学校 浏览量: 2377 【公开】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民办学校幼儿园,局各科室:

根据2024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会议和《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滕教体发〔2024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现就2024年度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时间

现场考核评价时间拟定于12月1620进行,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二、考核评价范围

镇街学区(联区)及所属局管中小学幼教中心(含中心园及1处村办园)1处农村一般小学;市直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考核评价指标

为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增强工作实效性,依据《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滕教体发〔202437号)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基层各单位现场考核指标进行了精简。其中,镇街学区(联区)不再进行现场考核,以过程管理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成绩直接折算计入;小学、初中、高中、学前职业、特教、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的现场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农村一般小学“B21学校安全”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四、时间界定

所有指标考核评价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度,各单位原则上应提供反映本年度事业发展的档案资料及现场等,往年的档案资料原则上不计分。

五、现场考核评价程序

现场考核评价根据相关《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分若干考核组逐项进行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及有关帐表、核查现场及实物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结束后,由考核提供考核评价情况及得分。本次考核评价场反馈意见,考核评价结束后集中反馈。

六、考核评价分组

(一)21个镇街学区(联区)根据过程考核评价成绩统一排名。

(二)小学、初中按照“分组考核、同类同考”的办法进行分组

1.小学

市直民办城区小学组包括实小大同校区、实小荆河路校区、实小永昌路校区、实小善南校区、二实小、二实小新校、四实小、四实小新校善国校区、文化路实小、红荷路实小、至善学校小学部、荆泉学校小学部、特教中心华澳小学、华晨实验学校、善国小学、英才学校。

街道小学组包括北辛街道北关小学、北辛街道北坛小学、北辛街道崇文小学、北辛街道通盛路小学、北辛街道杏花村小学、北辛实验学校小学部、北辛街道中心小学、东沙河街道东沙河小学东沙河街道中心小学、荆河街道工农小学、荆河街道河阳路小学、荆河街道荆西小学、荆河街道西关小学、书院小学、龙泉街道安居小学、龙泉街道董村小学、龙泉街道和谐康城小学、龙泉街道荆河桥小学、龙泉街道龙泉小学、龙泉实验学校小学部、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善南街道清华园小学、善南街道善国苑小学。

农村局管小学组包括15处农村镇中心小学,张汪实验学校小学部、大坞镇峄庄小学、东郭镇党山小学、望重学校、官桥镇轩辕小学、5处市直厂矿区小学

④农村一般小学组包括鲍沟镇宋庄小学滨湖镇西马小学柴胡店镇大官庄小学大坞镇立里小学东郭镇大坞沟小学洪绪镇龙庄小学级索镇水磨庄小学姜屯镇白联小学界河镇马楼小学龙阳镇龙山小学木石镇化石沟小学南沙河镇冯庄小学西岗镇清泉小学羊庄镇薛河小学张汪镇大宗村小学。

2.初中

①城区初中组包括竞技体校、墨子中学、育才中学、至善学校初中部、荆泉学校初中部、北辛街道北辛中学学院路校区、北辛街道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北辛实验学校初中部、东沙河街道六合学校、荆河街道滕南中学、荆河街道滕西中学、龙泉街道滕东中学、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尚贤中学、实验高中初中部、善国中学初中部。

②农村初中组包括鲍沟镇鲍沟中学、滨湖镇滨湖中学、柴胡店镇柴胡店中学、大坞镇大坞中学、东郭镇东郭中学、官桥镇官桥中学、洪绪镇洪绪中学、级索镇级索中学、姜屯镇姜屯中学、界河镇界河中学、龙阳镇龙阳中学、木石镇木石中学、南沙河镇南沙河中学、西岗镇西岗中学、羊庄镇羊庄中学、张汪镇张汪中学、滨湖镇望重中学、大坞镇峄庄中学、张汪实验学校初中部、柴里矿校初中部、蒋庄矿校初中部。

    (三)高中、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沿用年的分组。 

    七、关于奖罚项的认定

所涉及各单位奖罚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的奖励项由考核组直接认定)均依据各科室提供的相关文件、简报等由教育督导室直接认定计入

各镇街学区(联区)及所属局管中小学、抽查到的一般小学申报的滕州市级以上荣誉由所属学区(联区)统一申报;市直及民办中小学(不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由各单位直接申报。申报单位需填报《2024年度单位荣誉申报表》(详见附件3),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于20251月2日(周,仅限一天)上报局北三楼西首321室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tzdudaoshi@126.com不按时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具体负责考核评价的组织、汇总及考核结果的发布等工作。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确保考核评价工作圆满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自评。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届时提供给考核组。自评报告主要包括自评情况、得分情况(具体到B级指标、亮点工作(不超过3条)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2500字以内;电子稿于考核发送至邮箱tzdudaoshi@126.com各镇街学区(联区)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自评报告由学区(联区)统一上报,市直民办学校幼儿园单独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考核评价工作是一项年度常规工作,各单位要客观真实地对待,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不回避、不掩饰,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办法,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节俭迎检,不得摆放水果等物品,不得印刷宣传手册,不得悬挂欢迎标语,不得录像照相,不得宣传报道,严禁馈赠任何礼品、纪念品等,确保考核评价阳光、廉洁、高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现场考核指标

      2.农村一般小学“B21学校安全考核指标

      3.2024年度单位荣誉申报表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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