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枣庄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5 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学校: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腊月十八)放假,2025 年 2 月 14 日(正月十七)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自 2025 年 1 月 24 日(腊月二十五)放假,普通高中一、二年级 2025 年 2 月 14 日(正月十七)开学,高中三年级 2025 年 2 月 5 日(正月初八)开学。
二、全面做好期间有关工作
(一)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减负”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放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的,需报市教体局备案同意后执行。严禁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辅导,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要开展专项治理。不得假借家委会等名义加班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合作加班补课,不得在校外租借场地等搞隐蔽补课,不得以调休等名义晚放假、早开学。假期作业要科学适量,创新作业内容、形式,鼓励分层布置阅读欣赏、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动手操作类作业。假期作业要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作业内容,学校要对寒假作业统一审核。假期结束后,学校要组织和监督教师对寒假作业进行批阅、展评,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假期内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家访活动,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幼儿)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利用假期时间做好疑似辍学学生等家访、劝学工作。要重点关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群体的学习生活情况,创造条件促进解决实际困难。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和发展机会。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教育咨询热线,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引导师生、家长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形成崇尚科学、共建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寒假假期返乡探亲、外出旅游增多,人流、车流密集,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规律和季节特点,周密部署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要严格“1530”安全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班会、讲座、演练等形式,加强假期出行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滑冰溺水、食品安全、传染病等领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通过短信、微信群、钉钉群、家访、家长会、电话等方式,做好家校沟通,有针对性的提醒家长履行好对学生安全的监管责任,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要集中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对校园周边、安全保卫、消防设施、电力设备、燃气管道、教室宿舍、食堂、校车等方面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摸清摸透、整改到位。
(四)积极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假期托管服务“应开尽开”、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寒假托管服务要征求家长、学生意见,自愿选择参加。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室、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和师生安全。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市局,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寒假期间,市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假期值班、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学等情况进行检查。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责任学校严肃处理,全市通报。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参照执行。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