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全市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合唱戏剧专项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校园艺术节主题是“唱响青春 礼赞祖国”。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以青春为底色,以校园为舞台,通过多种艺术形式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活力、文化创造力、社会责任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参展对象与分组
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
表演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三、参展项目分类与要求
(一)合唱节目
参展节目分合唱、班级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 8 分钟。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参加展示的合唱团,提倡选取一首无伴奏合唱,如需伴奏,一律使用钢琴伴奏,视歌曲演绎需要,可适当加用少量色彩乐器。同时,需提交合唱曲目歌词和规范曲谱的电子版。
(二)戏剧节目
参展戏剧形式不限,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均可,包括朗诵。演出人数不超过 12 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朗诵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参演人数不少于 2 人,不超过 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三)鼓励原创
合唱戏剧作品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鼓励创作和演唱原创作品,力争创作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精品佳作,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3月-4月):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民办学校开展活动阶段。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选拔出优秀节目参加市级评比。以镇街、市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将参演节目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教体局艺术教育科(北楼505室),联系电话:550014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zyjk505@126.com,报送时间:2025年4月24日(仅限一天)。
第二阶段(2025年5月中上旬):市级评选和集中展示阶段。市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参展节目进行集中展示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枣庄市级展示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方案周密,宣传发动广泛、活动成绩突出等。
(二)优秀表演奖。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优秀表演奖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每个节目不超过 3 人)。
(三)优秀指挥奖和优秀伴奏奖(钢琴伴奏)。将从一等奖合唱团中产生。
(四)优秀原创作品奖。在获得一、二等奖的原创作品中评选产生。
六、名额分配
龙泉、荆河、北辛学区:每学区合唱节目2个、戏剧节目2个,学段节目比例原则上小学、初中各占50%。
其他学区:每学区合唱节目1个、戏剧节目1个,学段节目比例原则上小学、初中各占50%。
市直及民办学校:在校生3000人以上的学校,每校合唱节目1个、戏剧节目1个;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学校,每校在合唱、戏剧节目中选报1个。
七、工作要求
1.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报送时间,做好参赛节目的汇总上报工作,过期不报将视为弃权,不再增补。
2.学校参加全市艺术展演活动及结果将作为学校美育工作过程性量化评价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考核评价体系。
3.以镇街学区(联区)、市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做好参赛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1.合唱节目汇总表(样表)
2.戏剧节目汇总表(样表)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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