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促进“科研兴教”的目标落实,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促进引领作用,依据滕教体函〔2022〕7号《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定于2023年10月对市教科所管理的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1.2020年以来的市教科所立项未结题课题。
2.2020年之前立项未结题的课题不再组织结题(履行申请延期结题手续并审核通过的课题除外)。
3.以上参加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考核且合格的课题(名单见附件7)。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终结性研究报告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2.5万字,无错别字;内容相似重复率不高于15%,课题组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 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查重报告一并装订。
2.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成果须与研究课题高度相关。原件现场交验,研究成果的正式发表物提供A4纸张复印的封皮、版权页、目录页、最后一页(发表论文需要全部复印)。
3.开题、中期检查、终结性研究报告、成果鉴定等所有过程材料真实、规范、科学。
4.主持人、研究人员、专家必须本人签名。
5.对抄袭、弄虚作假的课题不予结题,并严格按照滕教体函〔2022〕7号文件执行。
6.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8日9:00-11:00;市教育和体育局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
结题材料活页有:附件5,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第一面空白处由课题组自行填写完整。立项证书A4纸复印1份。
结题材料统一装订成册的有:课题结题材料(一式2份),包括立项证书、《开题报告》、《终结性报告》及查重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等见附件2、3、4,附件5再1份参与统一装订。
将以上纸质材料放入标准档案袋,封皮张贴A4纸,居中三号加黑仿宋字体打印五行:
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材料
课题名称:
主持人姓名:
联系电话:1xxxxxxxxxx
单位:滕州市xxx
电子版材料:
①将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压缩为“zip”格式发至是教科所邮箱,邮件主题: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单位。
②将附件6汇总表(严禁改动表格属性与格式;严格按照原立项证书课题组人员上报否则不予受理结题鉴定,已履行变更人员手续且完成审批的由市教科所在结题鉴定资格结束后统一进行变更)发至市教科所。
(3)特别说明
不按时间、不按要求报送课题材料将视为放弃本次结题资格。
三、结题鉴定实施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包含两个部分,即非现场课题材料评审打分和现场课题陈述与答辩打分。关于现场课题陈述与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课题主持人即课题陈述答辩人,课题组一般成员不能代替陈述与答辩。
2.现场结题鉴定包含两个环节:一是课题陈述,需制作课件展示(PPT要求:不超过12个幻灯片、黑体、24号),主要阐述课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实施路径、取得成果和推广价值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是课题答辩,鉴定专家组就课题研究及相关领域和延伸价值等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重要提醒:每个课题组开始陈述前,需要向评委现场提供一式5份《课题研究方向、方法、成果、意义和推广价值等简介》,要求用一张A4纸三号仿宋字体单面打印。所有展示资料均不得出现课题组成员姓名、课题组成员所在学校名称,否则视为作弊取消结题鉴定资格。
3.现场课题陈述和现场答辩的总得分为一个分、百分制且即时公示。
4.时间地点
现场陈述与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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