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滕教体函〔2023〕1号文件《滕州市教科研课题认证管理办法》(见附件3)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教科研备案且结题的课题进行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20年以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包括科研、教研、电教、职教等)、教育学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大学专门研究机构立项并已结题的,经各镇街、市直民办学校层层推荐的、已在市教科所备案且结题的教科研课题(见附件4)。
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滕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管理且已鉴定结题的课题,无需参加认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认证的课题组填写“滕州市教科所课题认证登记表”(附件1,盖章)一份,并将课题立项书、鉴定申请书、结题证书、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发表或出版成果(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全部成果、杂志最后一页含页码)等原件、复印件(A4纸张、统一装订、不退还)各一份,附于登记表后。
2.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要完整,真实反映课题研究水平(可另行装订用于佐证,必须原件),以备专家评估。
三、申报要求
1.各镇街学区(联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对申报认证课题进行初审、汇总,并填写“滕州市教科所课题认证汇总表”(附件2,用Excel表格制作,严禁改动表格格式与属性)。2023年10月31日前将附件2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tzsjks@126.com,邮件主题:2023认证+单位名称。
将汇总表(盖单位公章)及课题材料以镇街学区(联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科所,将所有结题纸质材料、装订复印件放入一个标准档案袋,封皮张贴A4纸,居中三号黑体字体打印五行“2023年课题认证+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联系方式1xxxxxxxxxx+滕州市xxx单位”。
2.报送时间地点: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9:00-10:00,市局南楼217室,。逾期不候。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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