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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关于印发《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1-06-04 14:02 发布单位: 蒋庄矿区学校 浏览量: 1774 【公开】

各镇街学区(联区)党委(总支)、市直及民办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党委:

  现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2021年5月  日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

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滕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的意见》《滕州市党委(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等要求,根据滕州市委通知精神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主体为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各科室。适用对象为教育体育系统党员、干部

第三条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二章  运用方式及情形

 

第四条  运用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要有7种方式:

1)提醒;

2)约谈、批评教育;

3)限期整改;

4)责令作出检查;

5)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

6)通报;

7)诫勉。

以上7种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条  提醒是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提醒其注意有关事项。提醒包括谈话提醒和书面提醒(提醒函)两种方式。适用情形主要为:

1)在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等倾向,需要提醒注意的;

2)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严,需要提醒注意的;

3)党务、校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需要提醒注意的;

4)领导班子不团结、不和谐,班子成员协作配合意识差,需要提醒注意的;

5)履职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倾向,需要提醒注意的;

6)工作方式简单,自我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发挥不好,干部群众有反映,需要提醒注意的;

7)在教职工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等考察考核工作中,有一定比例的不称职票和不满意率,需要提醒注意的;

8)针对招生、职评、评优、考核等重要工作安排期间,需要提醒注意的;

9)在各类检查、督导、审计工作中,发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不严,需要提醒注意的;

10)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到位,管理偏软偏弱,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评价较低,需要提醒注意的;

11)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自我剖析只谈成绩,回避问题,敷衍了事,需要提醒注意的;

12)在各级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考核中,承担的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完成不好,需要提醒注意的;

13)在社情民意调查、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较低,需要提醒注意的;

14)有信访举报,但线索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需要提醒注意的;

15)其他需要提醒党员干部注意的情形。

第六条  约谈、批评教育是针对存在情节轻微的问题,严肃指出其错误所在,提出批评,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并引以为戒。适用情形主要为:

1)在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力度不够大,管党治党出现宽松软苗头,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党员干部轻微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

3)作风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

4)师德师风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

5)对管辖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查纠不够坚决的;

6)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批评教育的;

7)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服务群众不够深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完全及时到位的;

8)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9)其他需要批评教育的。

第七条  限期整改是指针对情节轻微的具体反映问题并适宜限期整改的,及时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适用情形主要为:

1)问题简单、明确,不需要进行初步核实,易于限期整改的;

2)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

3)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合限期整改的;

4)综合考虑被反映的实际情况,运用限期整改方式更合适、效果更好的;

5)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的;

6)其他需要限期整改的事项。

第八条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是指党员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作出检查,深刻反思,同时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一般与其它6种方式合并使用。适用情形主要为

1)自身要求不够高,或者家风管理不够严格,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等存在苗头性问题,干部群众有所反映的;

2)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在分管范围内发生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

3)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意识有所松懈,作风不够严实,工作中存有搞形式、走过场倾向,深入基层和一线不够,工作方式简单,缺乏一抓到底的魄力、韧劲,或者有遇事推诿扯皮、搞责任“甩锅”现象的;

4)党员干部被组织通报和诫勉的;

5)其它需要作出检查的。

第九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指由党员干部本人进行自我剖析,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党内民主监督方式。适用情形主要为: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够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或受到责任追究,需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的;

3)从实际出发,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的;

4)在落实各级党委重要工作安排、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新意识不够强,效果不够明显,或者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决策论证不够充分,出现轻微失误的;

5)其他需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

第十条  通报是指以书面形式对党员干部所犯的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代表性或倾向性错误而进行的批评。适用情形主要为: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存在“四风”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

2)存在不作为、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问题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需要进行通报的。

第十一条  诫勉主要针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该对其进行诫勉。诫勉包括谈话诫勉和书面诫勉两种方式。适用情形主要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违规违纪行为出现多发的;

2)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

5)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

6)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的;

7)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

8)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依照《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需要进行诫勉的;

9)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

10)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对分管单位、部门或身边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

11)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

12)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13)在教育综合督导考核中连续两年以上倒数后两位的;

14)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不到位,出现信访问题,造成较大影响的;

15)在巡察、督查、审计、问题查办中发现有违规行为尚不构成违纪的;

16)就同一问题经多次运用监督执“第一种形态”中的其他6种方式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1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

第十二条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应当讲究政策、运用适当,精准把握、执行到位,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1)采取提醒、约谈、批评教育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记录;党员干部应当对提醒、约谈、批评教育的事项表明态度、引以为戒(见附件1、附件2)。

2)采取限期整改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党员干部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见附件3)。

3)采取责令作出检查的,应当责令党员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必要时可以要求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作出检查;党员干部应当在检查中写明检查事项、思想认识、整改措施,在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见附件4)。

4)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帮助的,应当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程序进行。应当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事项;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接受批评,在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和个人整改情况(见附件5)。

5)采取通报的,应当明确通报范围,实事求是说明事由,并结合通报范围,提出引以为戒等相关要求(见附件6)

6)采取诫勉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和诫勉影响期起算时间;党员干部应当在15工作日内,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书面检查(见附件7)。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应当按照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或者干部日常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

第十四条  采取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的,应当根据职务分级负责,按照规定报请批准,一般由党组织或日常管理权限的组织决定:

1)对于党组织管理的正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批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组织实施。

2)对于党组织管理的副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经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批准,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或者委托其他负责人组织实施。

3)对于党组织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应当经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批准,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或者党员干部所在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组织实施(见附件8)。

第十五条  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通报、诫勉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行归口管理,各级教育党组织、市教体局各科室要严格工作流程,在实施、实施后注意做好记录,建立工作纪实台账,保存档案资料。各级教育党组织、市教体局各科室务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5日前将《滕州教育体育系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连同相关档案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市教体局纪委办,由纪委办统一汇总上报市委办公室。

第十七条  对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市教体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谈话提醒记录表

 

单位:                     (盖章)

谈话人


单位及职务


谈话提醒

对  象


单位及职务


谈话提醒

时  间


谈话提醒地点


反映问题及线索来源


谈话提醒

情况摘要

(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谈话提醒

谈话人签字


谈话提醒对象

签   字


记录人:                                 记录时间: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同志:

在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你有×××问题,需要引起注意,根据《滕州市党委(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书面提醒。请本着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反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请对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自收到提醒通知后,××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报×××。

 

 

×××

××年××月××日

 

 

附件2

约谈、批评教育记录表

 

单位:                     (盖章)

谈话人


单位及职务


约谈、批评教育对象


单位及职务


约谈、批评教育时间


约谈、批评教育

地点


反映问题及线索来源


约谈、批评教育情况

摘  要

(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约谈、批评教育谈话人签  字


约谈、批评教育

对象签字


记录人:                                 记录时间:

附件3

限期整改情况记录表

 

单位:                          (盖章)

限期整改人


单位及职务


作出限期整改

时  间


反映问题及

线索来源


作出限期整改

情况摘要

(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

备注


记录人:                        记录时间: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限期整改通知书

 

××同志:

在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你有×××问题,需要引起注意,根据《滕州市党委(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要求你对××进行限期整改(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反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请对有关情况进行限期整改,自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报×××。

 

 

×××

××年××月××日

 

限期整改报告

 

××年××月××日,××(党组织)要求我对××、××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方面的问题,整改时限是××年××月××日。

针对指出的问题,采取××方式(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年××月××日,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今后需要长期坚持。

二、××方面的问题,整改时限是××年××月××日。

针对指出的问题,采取××方式(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年××月××日,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今后需要长期坚持。

本人向党组织郑重承诺,上述整改内容真实无误,如不属实,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对上述整改情况,请组织批评指正。

特此报告。                     

 

 

报告人:

××年××月××日

 

 

 

 

 

 

附件4

责令作出检查情况记录表

 

单位:                          (盖章)

检查人


单位及职务


责令作出检查

时间


反映问题及

线索来源


责令作出检查

情况摘要

(向党员干部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

备注


记录人:                             记录时间: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责令作出检查通知书

 

××同志:

在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你有×××问题,需要引起注意,根据《滕州市党委(党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你作出书面检查(说明事由,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反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请对有关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在检查中写明检查事项、思想认识、整改措施,自收到责令作出检查通知后,××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报×××。

 

 

×××

××年××月××日

 

一、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历、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受过何种处理等。

二、存在的问题

问题要逐条写清,包括问题的具体时间段、具体内容等。

三、整改措施、时限

逐条写明措施、时限,需长期坚持并完善的要写明等。

四、本人态度

本人态度包括接受监督、接受处理的态度,今后努力的方向。

 

 

 

检查人(签名捺手印):

××年××月××日

 

 

 

 

 

 

 

附件5

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记录表

 

单位:                          (盖章)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反映问题及

线索来源


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整改意见


作出检查

人员签字


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签字


记录人:                          记录时间:

附件6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关于对××同志的通报

 

××单位(通报范围):

××,现任×××(职务),负责××工作。

经查,××同志在××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批准(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同志予以通报处理。请××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反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通报范围,提出引以为戒等相关要求)

 

 

                      ×××

                                ××年××月××日

 

 

 

附件7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诫勉谈话通知书

 

××同志:

经查,你在×××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年××月××日,经××批准(经××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你予以诫勉。现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对你进行诫勉谈话。请按照谈话要求做好准备。

 

                           ×××

                                ××年××月××日

 

抄送:诫勉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诫勉谈话记录表

被诫勉

谈话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谈话

时间


谈话

地点


主谈人


记录人


谈话主要内容:

 

 

 

 

 

 

 

 

 

 

(可附页)

被诫勉谈话人意见

 

 

 

 

 

 

                   签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主谈人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中共XXX(党组织)

20××〕××号

 

 

 

××同志:

经查,你在×××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批准(经××会议研究),决定对你予以诫勉。诫勉期从××年××月××日(批准或者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对诫勉对象提出要求)

书面检查请于15个工作日内报××

                                       

                                         ×××                                

××年××月××日

 

 

抄送:诫勉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附件8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呈批表

 

运用对象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


“第一种形态”方式


事  由


承办单位(科室)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9

滕州市教育体育系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方式

           

 

分类

提 醒

约谈批评教育

限期整改

责令作出检查

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

通报

诫勉

总计

谈话提醒

书面

提醒

谈话

诫勉

书面

诫勉

按人员级别分类

市管干部

人数

(次)











科级以下干部

人数

(次)











合计

人数

(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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