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4年4月5日,海南澄迈县,14岁的余某骑电动车载13岁弟弟和10岁妹妹外出,操作不当摔到排洪沟内,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均受伤,其中,10岁女孩重伤,入重症监护室。1.不到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到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到18周岁并取得驾照,不驾驶机动车。2.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鲁莽、逞强,出行过马路、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3.不在道路上、停车场、地库入口等车行通道玩耍、蹲下,不在马路上突然跑动,追逐打闹、来回穿梭、中途折返。4.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乘车系好安全带。5.下车时先观察,缓开门,避免与其他人、车相撞;防止“开门杀”、“鬼探头”等危险因素。
案例:5月21日,贵州铜仁市江口县多名学生结伴游泳,一人溺亡;5月23日,广西百色平果市一家8岁、5岁的姐妹俩在住处附近河流溺亡。1.孩子不要独自或相约到野外水域游泳;即使成人陪同,也不应到野外水域游泳。2.孩子不要靠近池塘、河流、水库、湖泊等有水的地方游玩、钓鱼、嬉闹;在成人带领下水边玩耍时,要与危险地点保持安全距离。3.孩子外出要告诉父母“去哪里、和谁去、干什么、怎么去、何时回”,不要私自相邀外出玩耍。4.户外玩耍注意水井、窨井、施工挖矿形成的水坑,有的没有防护,要谨防落入。5.同伴落水时,不可贸然手拉手施救,应借物救援,高声呼喊成年人施救,拨打急救电话.6.若要游泳,要在家长陪伴下,到有人经营和看护、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场所游泳。7.家长一定要落实监护责任,对孩子进行日常安全提示;特别是居家附近有水域的,或带孩子水边玩耍时,一定全程全时做好对小孩子的看护。案例:据央视新闻,4月18日下午放学后,南宁三中初中部五象校区的两名学生以归还手机为由,带另一名学生至附近一公园,协同多名外校学生对该学生进行欺凌,并录制视频。1.周末和假期,不到酒吧、网吧等不宜未成年人去的地方;避免与不良人员交往。2.遭遇欺凌时,要告诉自己勇敢、坚强、不要怕。要勇敢自救,勇于说出来。报告校长、报告家长、报警,是终止欺凌的第一步。4.不私自约见网友,防止被侵害,防止坏人以打工名义欺骗离家外出。案例:5月9日下午,一7岁男孩放学回家,看见家里的桌上放着一瓶“绿茶”,喝了下去,随即痛苦地大叫起来。原来瓶内不是绿茶饮料,而是烧碱。是准备用来清洗油烟机的。据家长介绍,孩子进了ICU,吐血,口腔、喉咙、食道、气管、胃肠已经碳化。
1.保管好家中药品、消毒液、农药等物品,远离孩子活动范围,做好标注,不要直接用饮料瓶装药品,防止孩子误喝误食。2.小孩子不玩火,不玩火柴、打火机,需要用火请大人帮忙;防范燃气、电气火灾。3.不在室内、楼梯给电动车(电瓶)充电。家中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家中物品不占用楼梯等逃生通道。4.防磕伤碰伤。防止家中尖锐物品、棱角、剪刀等磕伤碰伤,幼儿不玩剪刀等危险物品。5.不攀爬阳台等高处,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防意外坠楼。
案例:5月20日,湖南郴州市桂阳县一小区,2名儿童爬进一处通风口捉迷藏,通风口深处垂直向下连着一个地下车库,两个孩子不慎坠落至地下车库,致1死1伤。
安全提示:
1.不在楼顶、开放式天台玩耍,极易坠楼,坠落管道井、电梯井。
2.不在铁路沿线玩耍,更不能在铁路轨道上玩耍;不得在铁轨处放置石块等障碍物;不要为了拍照、拍视频擅自进入铁路封闭区域。
3.不到施工工地玩耍,不论工地是否正在施工,都不要进入施工工地。
4.不到电力设施附近玩耍,以防触电,不在电力设施、电线、铁路沿线附近放风筝。
5.不深入荒野山林,不到景区禁入区域,有可能迷路。不盲目到山林“探险”。
6.注意所到之处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磕碰、挤压、坠落、尖刺、滑跌等意外伤害。(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