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滕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近日,某地村民驾驶农用三轮车送同村小学生返校时发生侧翻,造成 5 人死亡,8 人受伤,教训深刻,令人心痛。对此,枣庄市左文市长指示,要求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活动,认真细致摸排学生出行方式,针对性地提出安全提醒,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加大校车、周末班车、定制公交、研学车辆等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治理力度,尤其是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核查车辆的使用性质、车况、驾驶员资质等,定期对校车管理人、驾驶人员、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健全校车安全台账,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二、强化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学校应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前提,全面规划校园内部车辆停放位置和交通线路,继续完善“一校一策”,确保校内交通安全。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空间或时间上分开设置,学生上放学集中时段进出学校的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机动车通行,学校教职员工机动车通行时间应与学生上放学集中时段保持间隔,确保人车分流工作落到实处;要合理规划校园内部功能分区,将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学生活动区域与机动车通行、停放区域实现空间分离,具备条件的,根据师生日常活动、学习、办公的主要交通流线,在功能区进出口设置隔离墩、隔离护栏、阻车桩等物理隔离设施,禁止机动车驶入。
三、强化学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骑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对学生出行方式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健全台账,区分学段特点,针对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升学生家庭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及家长抵制驾乘不合格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督促家长履行好校外监护责任。尤其在每周五和节假日前要做到重点提醒,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三轮机动车、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无校车营运资格的“黑校车”。特别是对老年人驾驶(骑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指向明确、精准宣传,落实专门举措,切实提高该类对象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强化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家长会、学生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守法出行,提醒学生警惕车辆视觉盲区,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超速不逆行,确保出行安全。同时,要加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提醒广大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督促教职员工进入驾驶室或启动车辆前,检查车辆周围环境,察看是否有危险因素,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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